Sunday, August 25, 2013

監測電郵提供者 NSA賠償數百萬



世界新聞網-- 監測電郵提供者 NSA賠償數百萬

據最新曝光文件指出,由於2011年10月法院裁決,國家安全局(NSA)進行與案件不相干的監測行動違憲,使提供電郵者如谷歌(Google)等蒙受損失,國安局曾賠償這些電郵提供者數百萬元。
日期為2012年10月的該文件,是國安局內部機密新聞信,經國安局前雇員史諾登洩露,23日刊登於英國衛報。此文件的曝光,使公眾對曾秘而不宣的該事件,更多了一層了解。
同時,參院情報委員會主席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加州,民主黨)23 日表示,國安局督察長辦公室本周曾向國會簡報,指出近十年來大約每年一次,該局官員曾蓄意違反監測規定,不當蒐集情報,而這些違規行為都已受到懲戒。
范士丹表示,這些案件都未涉及「外國情報監視法」(Foreign Ing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而且多數情況都未涉及美國人民的情資。她表示,這些濫權情事是「獨立事件」,她仍認為,國安局的監測系統能夠發揮功能。
這封國安局新聞信提及數百萬元的花費是因2011年10月的法院裁決,該新聞信指出,依據「外國情報監視法」每年實施的部分國安局情蒐程序重新核可,已於去年秋年順利完成。
該新聞信指出,這項成功的重新核可,與2011年10月的裁決正好相反,法官貝特斯的裁決指出,國安局的「上游」情蒐(upstream,自威瑞森等公司網路蒐集資訊)行動違憲,該行動是因技術原因蒐集了數以萬計則國內電郵。由於此裁決,國安局必須研擬新情蒐程序,造成數月的延擱。
該新聞信說:「去年的問題導致多項核可證截止日期延期,使『稜鏡』情蒐(Prism,自谷歌等電郵提供者蒐集資訊)為延期情蒐花費數百萬元,這筆費用由國安局支付。」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aUSnews/23442260/article-監測電郵提供者-NSA賠償數百萬-?instance=usbull 

Saturday, August 24, 2013

纽约时报:联邦法官批评美国国安局违宪



联邦法官批评美国国安局违宪

http://cn.nytimes.com/usa/20130822/c22nsa/dual/ 
华盛顿——本周三公布的一份高度机密的法庭裁决显示,2011年,一名联邦法官曾尖锐地批评美国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在追捕恐怖分子和其他合法的外国目标时,每年收集和存储数万美国人的电子邮件。
这份85页的裁决由当时在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任职的法官约翰·D·贝茨(John D. Bates)做出,它涉及国安局的一项计划,为了获取有关受监控外国人的讨论,搜索美国人的国际网络通讯记录。贝茨法官发现,国安局违宪已有数年,并宣布,该局官员惯于在提交监视法庭的文件中进行“事实曲解”,而此份裁决反映的问题只是遵循了这一做法而已。
迫使裁决公布的是一起根据《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提起的诉讼。此次公布是奥巴马政府在前国安局承包商雇员爱德华·J·斯诺登(Edward J. Snowden)泄密之后,为了控制更多人揭露出国安局监听项目的更多内容而做出的最新努力。
文件显示,这样的问题在引起法庭注意之前已经持续了数年之久。相比国安局监听项目的规模,纯粹收集自国内的信息数量算不得什么。法庭裁决估计,在追踪境外外国公民时,国安局每年都会拦截始自美国的通讯记录,次数超过了2.5亿次。文件显示,国安局为了让法庭满意,而在提交的材料中修改了它处理国内信息的手段。
不过,文件还披露了更深次的问题。贝茨法官描述说,国安局在其国内监控活动上曾误导监视法庭,而当前问题只不过是它最近一次这样的行为。
他写道,“让法庭感到棘手的是,这是政府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第三次披露国安局获取网上交流记录的情况,这一次,政府也同样披露了涉及一个重大信息收集项目范围的、大量的事实曲解。”
他写道,其中的一个案例在裁决书里被修订过了。还有一个案例则涉及国安局的另一项计划,收集所有的国内通话记录。该计划于2006得到法庭的批准,由于斯诺登的泄密,于今年6月遭到曝光。
倡导言论自由和隐私权的团体电子前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提出诉讼,要求获取监视法庭的裁决令。此前,参议员情报委员会(Senate Intelligence Committee)成员、俄勒冈州民主党参议员罗恩·怀登(Ron Wyden)在去年夏天据理力争,要求解密监视法庭裁决国安局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Fourth Amendment)的相关信息。在一份声明中,国安局监控项目直言不讳的批评者怀登说,对裁决的解密“早就该进行了”。他辩称,对监控项目一并收集来的纯为国内通讯的记录和不相关记录,国安局已经加强了隐私保护,尽管如此,收集行为本身依然“严重地违反了宪法第四修正案”。
电子前沿基金会的马克·鲁莫尔德(Mark Rumold)赞扬当局披露的文件只做出了相对较少的过滤,虽然他对获取文件的时间之长和困难之大提出了批评。不过他也说,裁决显示,监视法庭配置不足,无法称职地监管国安局。
鲁莫尔德说,“这个观点说明,监视法庭现在的组成方式决定了它无法对国安局做出有效的审查,原因是它完全依靠国安局对它做出的陈述来进行判断。它没有能力进行调查。显而易见,国安局没有向法庭做出完全坦白的陈述。”
在一次背景电话会议上对记者发言的高级情报官员描述道,裁决显示了监视法庭对国安局的监督是有力而严谨的。他说,大约有300名国安局雇员被指派寻找甚至是无意犯下的违规行为,法庭也对它进行了“积极的”监督。
此项裁决把关注点放在了一个项目上,根据该项目,国安局一直在搜索国内网络通讯记录,但至少有一方身处海外,通讯中也存在“明显的选择因素”,显示出国安局在外国情报收集中追踪的某个人的内幕信息。一个例子就是,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提到某人的私人邮件地址。
和裁决同时颁布的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白皮书”进一步揭示了,国安局如何对整个国内电讯网络实施监控。白皮书说,这种从“上游”收集信息的行为,其对象一定是境外非美国公民,或者与境外非美国公民有关,此类信息大约占到美国收集的互联网讯息的10%;其余90%的信息来自国安局“棱镜”(Prism)系统内的互联网公司。
当局还公布了一份经过部分过滤的半年度报告,内容涉及“合规”事件,或涉及与美国人和在美人士隐私权有关的违规行为。该报告得出结论说,不存在有意的违规行为,分析员提出的质疑中,只有不到1%牵涉到错误行为。
报告还显示,美国政府最近改变了规则,允许国安局和中央情报局(CIA)的分析员利用搜索词搜索它的电话和电子邮件数据库,搜索词的设计目标是寻找相关的美国公民,而非外国人的信息,长期以来,参议员怀登一直对这个问题感到担忧,斯诺登泄露的一份文件也提到了这个问题,《卫报》(The Guardian)对它进行了曝光。
文件说,虽然公布的数字经过了修订,然而“选择因素”的数量还是出现了稳步上升,设计选择因素的目的是过滤和存储针对外国人的通讯记录。由于联邦调查局(FBI)最近提出“让更广泛的驻外人员有能力”来提名信息收集人员,预计选择因素的增加将会“提速”。

本文内容版权归纽约时报公司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或翻译。

Saturday, August 17, 2013

纽约时报: NSA频繁违反隐私法,中国人也是侵权对象



NSA频繁违反隐私法,中国人也是侵权对象

华盛顿——美国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前承包商雇员爱德华·J·斯诺登(Edward J. Snowden)泄露的一份内部审查报告显示,国家安全局曾在一年时间内违反规则达2776次,这些规则旨在保护美国国土上的美国人和其他人的通讯隐私。
这份在周四晚公布的2012年5月的审查报告显示,违规的行为大部分是由于操作员或系统错误造成的,比如在选择窃听对象时 “研究不恰当或不充足”。
违规发生次数最多的似乎是在“漫游者”身上,共有1904次,这种情况指的是手机被监听的外国人,在美国境外被监听时无需授权,但当他们进入美国国境后,继续监听则每次都需要获得单独授权。这份报告指出,这种情况在一个季度内出现高峰,可能是因为中国公民在春节放假期间来美探亲访友所致。
报告称,“漫游者事故在很大程度上无法避免,即使对监视对象有良好的了解,即使对所监视的通讯有核查,因为监视对象的旅行活动一般不对外公布,也很难预料。”
斯诺登泄露的这份报告以及其他文件由《华盛顿邮报》(The Washington Post)发表。它们进一步揭示了国家安全局的监视活动可能给美国人的隐私所带来的侵犯、以及该机构如何处理违规行为。
斯诺登最近在俄罗斯被获准临时避难,据信他在几个月前已经把这些资料泄露给了《华盛顿邮报》。
《华盛顿邮报》还提到了一些其他问题,虽然没有公开其报道中提到的所有资料。报道指出,在2008年一起未向外国情报监视法院(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简称FISA法院)或国会汇报的案例中,监视系统记录了“大量”从华盛顿拨出的电话,原因是一个编程错误混淆了该区的区号202与埃及的国家代码20 。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的贾米勒 ·贾弗(Jameel Jaffer)说,有些违规行为比其他的更让人担忧,违规行为发生的次数之多“令人瞠目结舌”。
国家安全局在一份声明中称,其监视活动“一直受到内部和外部的审查和监督”。
这份声明说,“当国家安全局在执行外国情报任务出现失误时,本机构会把问题向内部报告,并且报告给联邦政府的监管者,同时会把问题一追到底。”
另一份最近曝光的文件中有关于国家安全局分析员应该如何记录窃听理由的指南,这种窃听是根据FISA修正案(FISA Amendments Act)进行的,修正案允许在美国国内的通讯网上无需授权进行监听,只要对象是在境外的非美国公民。指南称,分析员应该用“一个简短句子”来描述他们作为监视对象的人,要避免具体内容,譬如他们的姓名以及其他支持材料。
指南称,“虽然我们的确要向FAA的监管者提供他们需要的信息,但我们不要给他们提供任何额外信息。”
发表在国家安全局内部简报上的一篇短文还给一个已知的、但具体情况不明的案例提供了一些线索。外国情报监视法院曾在2011年发现国家安全局违反了宪法第四修正案。该短文写道,FISA法院在2011年10月3日做出了一份80页的裁决,裁决认定国家安全局对国内光纤网络传输的数据进行的某种信息收集,涉及 “多个信息往来”,但“在成文法和宪法上的理由不充足”。
国家安全局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上述问题涉及“一个十分特殊而且极为技术性的方面, 一旦问题被发现并得到充分认识之后”,国家安全局便向FISA法院和国会进行了汇报。声明称,后来加强了对美国人的隐私保护,所以法院允许监视活动继续下去。

本文内容版权归纽约时报公司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或翻译。
http://cn.nytimes.com/usa/20130817/c17n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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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美國安局監聽中國遊客

去年春節中國民眾成群結隊到美國度假,美國政府監聽手機通訊的活動也激增,顯示美國間諜機構對中國人進行的電子監測規模有多大。
香港「南華早報」報導說,對美國國家安全局的監測作業如何違反隱私所提出的稽查報告指出,去年第一季「漫遊」(roamer)事件激增11%,可能與中國春節假日有關。
漫遊事件是指未獲法庭核准,即對在美國的外國人的手機通訊進行監聽。這些外國人在抵達美國後成為監聽對象,可是要繼續監聽需獲得法庭批准,否則將違反保護美國人和美國境內其他人的通訊自由的美國法律。
這份追蹤意外和有意違法事件的研究報告說,去年1月至3月漫遊事件增加,可能與中國人流行在春節期間出外旅遊和探親訪友有關。
前國安局特約人員史諾登(Edward Snowden)揭發大批美國安全作業內幕,包括這項機密的稽查作業。他也宣稱,美國特工幾年前就開始侵入香港和中國的電腦和手機系統。
稽查報告把違法情事分成兩類:違反外國情報監測法的事件,以及違反12333號行政命令的事件。後者賦予情報機構更大的權力。
報告中說,在去年3月截止的12個月期間,國安局2776次違反隱私法規或踰越權限,未經授權即收集、儲存、接觸或散播法律保護的通訊。
國安局並未否認這項報告,只強調它有嚴格程序,檢討所有違反隱私事情,而且大部分錯誤是無心之失和技術問題所致。
國安局說,它的情報活動正持續接受稽查,也受到內部和外部監督。
同時,香港政府說,它6月間發函,要求美國說明史諾登所謂美國特工侵入香港政府電腦的說法,但迄無下文。
澳門7月3日也發函要求美國答覆有關其電腦被侵入的說法,至今仍在等待回音。
另一方面,針對外界抨擊國安局故意違法監聽美國公民,國安局16日罕見召開記者會反擊,堅稱監控活動合法,就算犯下任何錯誤,也絕非故意。這項舉動也顯示,史諾登揭露美國高度敏感監控計畫以來,國安局承受的壓力有多大。
「華盛頓郵報」15日引用最新資料報導,國安局自國會2008年授予廣泛新權力以來,每年違反隱私規定或逾越法律權限數千次,而且還會指示人員修改呈交司法部的報告。國安局大動作澄清,試圖平息可能掀起的風暴。
國安局法務主管迪隆(John DeLong)說:「監控行動不是故意違法,相關人員也無惡意,更不會刻意違法。」
他說,國安局人員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留下紀錄,也向來據實呈報任何錯誤。他也重申,「國安局沒有人認為犯錯無可厚非」。
白宮稍後也發表聲明說,歐巴馬總統「長期支持提高透明度」,並加強監視情報計畫,以在捍衛國家安全和保護公民隱私間「取得平衡」。


Thursday, August 15, 2013

John McCain: 年輕一代不再信任政府





國會參議員馬侃(John McCain)11日表示,是年輕人對政府高度不信任,才導致他們把洩露國家安全局秘密監控計畫的史諾登,視為心目中的英雄。

共和黨的馬侃在「福斯星期日新聞」節目中說﹕「年輕一代人認為,史諾登是個英雄,與『神鬼認證』系列電影中的男主角傑森鮑恩(Jason Bourne)類似。」
在「神鬼認證」三部系列影片中,傑森鮑恩體現了與本國政府抗爭的形象,尤其是與中央情報局(CIA)抗爭。

史諾登洩露的國安局監控計畫,包括收集民眾的通訊資料,引發一場是強調國家安全還是重視保護隱私,和如何實現兩者平衡的廣泛辯論。
歐巴馬總統上周建議,要對聯邦政府的監控計畫進行改革,以保證憲法第四修正案賦予的美國人的隱私權不受侵犯。在歐巴馬的改革建議中,包括更加注重個人隱私權,對收集電話紀錄和其他監控措施,進行更多的限制。隱私維權組織認為聯邦政府違反隱私權,已把政府告上法庭。

馬侃是極為重視國家安全的國會參議員,2008年曾代表共和黨參選總統,他贊成白宮提出的改革國安局監控計畫的建議,認為將會產生有利的結果,但政府對年輕人的想法也必須重視。

他說﹕「如今的一代人發生了變化,年輕一代不再信任政府。而政府得不到信任,許多事就做不成。」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aUSnews/23345536/article-

Saturday, August 10, 2013

控告政府监听



史案效應 控政府監聽添5起


民權自由人士和部分法律專家指出,史諾登事件引發反對政府監控計畫的組織向聯邦法院興訟,自監控計畫上月曝光以來,全國向聯邦法院提出的訟案至少已達五起,主要是控告政府通過電訊公司,監聽數百萬民眾的電話紀錄。


但反對政府監控計畫的興訟一直面臨巨大障礙,因為政府始終認為,監控計畫是出於國家安全的考慮,而且興訟者很難提出證據,表明監控計畫的具體目標是針對誰。布希政府未經法院許可的電話監聽計畫2005年曝光後,全國共提出約70個控案,但幾乎全部都被法院駁回。
不過律師認為,由於國安局前合約雇員史諾登的揭密,反對政府監控計畫的法律背景可能發生變化,政府將被迫承認監控計畫的存在和討論這些計畫,從而將使興訟者有了反駁政府的理由,認為政府不能再以興訟缺乏法律基礎,或是因為涉及國家機密,而要求法院駁回。加州的一位聯邦法官上周便拒絕了政府的要求,希望法官駁回對國安局監控計畫的訟案。

美利堅大學的國家安全法專家佛拉德克說:「與布希政府時期的重要區別是,我們現在有了不容質疑的證據,對監控計畫的挑戰已經開始了。」他認為,史諾登的揭露至少可使反對者的興訟,能在法院進入到下一階段,並將引發一場有關監控計畫與個人隱私的法律爭論。
自從英國衛報和華盛頓郵報報導了史諾登揭露國安局的監控計畫後,有關政府監控與個人隱私問題的政治辯論已經拉開帷幕,聯邦法院最近又接到三起訟案,分別是美國公民聯盟、一名護士和保守派組織「司法觀察」在紐約、愛達荷州和華盛頓提出的。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aUSnews/23137478/article- 

Wednesday, August 07, 2013

不愿意去Kaiser医院

我每次去Kaiser Gilroy 医院,他们或者是派医院职员在走道上假装偶遇我,问我有什么事;或者是派他们的security guard (保安人员)在我身边转悠。每次去都是一次精神上的拷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是接到谁的通知,接受谁的安排这样做的?

我的电话里已经有过四五个留言录音,要我打电话去医院make an appointment 因为我的家庭医生要我去见他。我不愿意去受这样的羞辱和精神刑罚。我只好不理。他们就sent an email to me, telling me that an appointment has been made for me at 2:00 PM of 8/15/2013. 我也只得cancel the appointment.


对于北加州Kaiser系统来说,他们对我的这种错误做法已经有10年的历史。在我的email的记录中,我曾对我在Kaiser Santa Teresa 的肾脏科医生用email谈过这个医院对我明显表现出的敌意戒备的,令我深感屈辱的做法。所以Kaiser的这两个医院一定是接到Kaiser系统以外的某个政府机构的通知,才这样做的,因为我在医院的言行举止毫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