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17, 2013

纽约时报: NSA频繁违反隐私法,中国人也是侵权对象



NSA频繁违反隐私法,中国人也是侵权对象

华盛顿——美国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前承包商雇员爱德华·J·斯诺登(Edward J. Snowden)泄露的一份内部审查报告显示,国家安全局曾在一年时间内违反规则达2776次,这些规则旨在保护美国国土上的美国人和其他人的通讯隐私。
这份在周四晚公布的2012年5月的审查报告显示,违规的行为大部分是由于操作员或系统错误造成的,比如在选择窃听对象时 “研究不恰当或不充足”。
违规发生次数最多的似乎是在“漫游者”身上,共有1904次,这种情况指的是手机被监听的外国人,在美国境外被监听时无需授权,但当他们进入美国国境后,继续监听则每次都需要获得单独授权。这份报告指出,这种情况在一个季度内出现高峰,可能是因为中国公民在春节放假期间来美探亲访友所致。
报告称,“漫游者事故在很大程度上无法避免,即使对监视对象有良好的了解,即使对所监视的通讯有核查,因为监视对象的旅行活动一般不对外公布,也很难预料。”
斯诺登泄露的这份报告以及其他文件由《华盛顿邮报》(The Washington Post)发表。它们进一步揭示了国家安全局的监视活动可能给美国人的隐私所带来的侵犯、以及该机构如何处理违规行为。
斯诺登最近在俄罗斯被获准临时避难,据信他在几个月前已经把这些资料泄露给了《华盛顿邮报》。
《华盛顿邮报》还提到了一些其他问题,虽然没有公开其报道中提到的所有资料。报道指出,在2008年一起未向外国情报监视法院(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简称FISA法院)或国会汇报的案例中,监视系统记录了“大量”从华盛顿拨出的电话,原因是一个编程错误混淆了该区的区号202与埃及的国家代码20 。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的贾米勒 ·贾弗(Jameel Jaffer)说,有些违规行为比其他的更让人担忧,违规行为发生的次数之多“令人瞠目结舌”。
国家安全局在一份声明中称,其监视活动“一直受到内部和外部的审查和监督”。
这份声明说,“当国家安全局在执行外国情报任务出现失误时,本机构会把问题向内部报告,并且报告给联邦政府的监管者,同时会把问题一追到底。”
另一份最近曝光的文件中有关于国家安全局分析员应该如何记录窃听理由的指南,这种窃听是根据FISA修正案(FISA Amendments Act)进行的,修正案允许在美国国内的通讯网上无需授权进行监听,只要对象是在境外的非美国公民。指南称,分析员应该用“一个简短句子”来描述他们作为监视对象的人,要避免具体内容,譬如他们的姓名以及其他支持材料。
指南称,“虽然我们的确要向FAA的监管者提供他们需要的信息,但我们不要给他们提供任何额外信息。”
发表在国家安全局内部简报上的一篇短文还给一个已知的、但具体情况不明的案例提供了一些线索。外国情报监视法院曾在2011年发现国家安全局违反了宪法第四修正案。该短文写道,FISA法院在2011年10月3日做出了一份80页的裁决,裁决认定国家安全局对国内光纤网络传输的数据进行的某种信息收集,涉及 “多个信息往来”,但“在成文法和宪法上的理由不充足”。
国家安全局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上述问题涉及“一个十分特殊而且极为技术性的方面, 一旦问题被发现并得到充分认识之后”,国家安全局便向FISA法院和国会进行了汇报。声明称,后来加强了对美国人的隐私保护,所以法院允许监视活动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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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n.nytimes.com/usa/20130817/c17n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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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美國安局監聽中國遊客

去年春節中國民眾成群結隊到美國度假,美國政府監聽手機通訊的活動也激增,顯示美國間諜機構對中國人進行的電子監測規模有多大。
香港「南華早報」報導說,對美國國家安全局的監測作業如何違反隱私所提出的稽查報告指出,去年第一季「漫遊」(roamer)事件激增11%,可能與中國春節假日有關。
漫遊事件是指未獲法庭核准,即對在美國的外國人的手機通訊進行監聽。這些外國人在抵達美國後成為監聽對象,可是要繼續監聽需獲得法庭批准,否則將違反保護美國人和美國境內其他人的通訊自由的美國法律。
這份追蹤意外和有意違法事件的研究報告說,去年1月至3月漫遊事件增加,可能與中國人流行在春節期間出外旅遊和探親訪友有關。
前國安局特約人員史諾登(Edward Snowden)揭發大批美國安全作業內幕,包括這項機密的稽查作業。他也宣稱,美國特工幾年前就開始侵入香港和中國的電腦和手機系統。
稽查報告把違法情事分成兩類:違反外國情報監測法的事件,以及違反12333號行政命令的事件。後者賦予情報機構更大的權力。
報告中說,在去年3月截止的12個月期間,國安局2776次違反隱私法規或踰越權限,未經授權即收集、儲存、接觸或散播法律保護的通訊。
國安局並未否認這項報告,只強調它有嚴格程序,檢討所有違反隱私事情,而且大部分錯誤是無心之失和技術問題所致。
國安局說,它的情報活動正持續接受稽查,也受到內部和外部監督。
同時,香港政府說,它6月間發函,要求美國說明史諾登所謂美國特工侵入香港政府電腦的說法,但迄無下文。
澳門7月3日也發函要求美國答覆有關其電腦被侵入的說法,至今仍在等待回音。
另一方面,針對外界抨擊國安局故意違法監聽美國公民,國安局16日罕見召開記者會反擊,堅稱監控活動合法,就算犯下任何錯誤,也絕非故意。這項舉動也顯示,史諾登揭露美國高度敏感監控計畫以來,國安局承受的壓力有多大。
「華盛頓郵報」15日引用最新資料報導,國安局自國會2008年授予廣泛新權力以來,每年違反隱私規定或逾越法律權限數千次,而且還會指示人員修改呈交司法部的報告。國安局大動作澄清,試圖平息可能掀起的風暴。
國安局法務主管迪隆(John DeLong)說:「監控行動不是故意違法,相關人員也無惡意,更不會刻意違法。」
他說,國安局人員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留下紀錄,也向來據實呈報任何錯誤。他也重申,「國安局沒有人認為犯錯無可厚非」。
白宮稍後也發表聲明說,歐巴馬總統「長期支持提高透明度」,並加強監視情報計畫,以在捍衛國家安全和保護公民隱私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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