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電郵提供者 NSA賠償數百萬
世界新聞網-- 監測電郵提供者 NSA賠償數百萬
據最新曝光文件指出,由於2011年10月法院裁決,國家安全局(NSA)進行與案件不相干的監測行動違憲,使提供電郵者如谷歌(Google)等蒙受損失,國安局曾賠償這些電郵提供者數百萬元。
日期為2012年10月的該文件,是國安局內部機密新聞信,經國安局前雇員史諾登洩露,23日刊登於英國衛報。此文件的曝光,使公眾對曾秘而不宣的該事件,更多了一層了解。
同時,參院情報委員會主席范士丹(Dianne Feinstein,加州,民主黨)23 日表示,國安局督察長辦公室本周曾向國會簡報,指出近十年來大約每年一次,該局官員曾蓄意違反監測規定,不當蒐集情報,而這些違規行為都已受到懲戒。
范士丹表示,這些案件都未涉及「外國情報監視法」(Foreign Ing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而且多數情況都未涉及美國人民的情資。她表示,這些濫權情事是「獨立事件」,她仍認為,國安局的監測系統能夠發揮功能。
這封國安局新聞信提及數百萬元的花費是因2011年10月的法院裁決,該新聞信指出,依據「外國情報監視法」每年實施的部分國安局情蒐程序重新核可,已於去年秋年順利完成。
該新聞信指出,這項成功的重新核可,與2011年10月的裁決正好相反,法官貝特斯的裁決指出,國安局的「上游」情蒐(upstream,自威瑞森等公司網路蒐集資訊)行動違憲,該行動是因技術原因蒐集了數以萬計則國內電郵。由於此裁決,國安局必須研擬新情蒐程序,造成數月的延擱。
該新聞信說:「去年的問題導致多項核可證截止日期延期,使『稜鏡』情蒐(Prism,自谷歌等電郵提供者蒐集資訊)為延期情蒐花費數百萬元,這筆費用由國安局支付。」
http://www.worldjournal.com/view/aUSnews/23442260/article-監測電郵提供者-NSA賠償數百萬-?instance=usb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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