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20, 2012

贺卫方:大学里的大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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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院的校友赠送了一块巨大的石头,质地上好,造型挺拔,竖立于法学楼前,颇有交相生辉的气象。 按照我们的传统,这样的景观石头上总要刻字的。但是,刻什么文字好呢?学院管理层不敢擅断,征求教师的意见。这一下却是七嘴八舌,各伸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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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建议用一位本院已故教授也是书法家书写的古体“法”字。有人写了赋体的铭文,历数北大法学历史与精神。有人认为前者字太少,后者字又太多,不如寻找一句古人的话,彰显法学教育的追求。大家又为用哪句话争得不亦乐乎…… 我也不甘寂寞,思考再三,我的建议是用胡适先生很推崇的一句话:“为人辩寃白谤是第一天理”。这句话出自明朝学者兼御史吕坤,1952年12月,胡适在监察院欢迎会的演讲中引用这句话,并将其作为对监察院职能的界定:“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与荣誉,我们需要‘都老爷’负起‘辩寃白谤’的责任,给人民以保障。我们的老祖宗吕坤说‘辩寃白谤为第一天理’,这一个遗训,希望能够把它做到。这就是我们为了人民,为了国家,对各位‘都老爷’的一个很诚恳的希望。” 虽然只是对监察院诸公说话,但是,胡适树立的目标其实可以适用于所有法律人,法律工作的基本使命就是保障公民的各种权利与自由。把这句话作为法学院的价值追求,当然是非常恰当的。 不独此也,巨石上的文字要求一个卓越的写者。纵观二十世纪中国学人,综合道德文章事功,也许没有比胡适更适合的人选了。他的名字就是追求真理与自由的符号。

一个更特殊的理由,胡适曾是北大的教授和校长,他在任教期间所作出的伟大贡献是这所大学永远的荣光。虽然晚年旅居海外,但是他每年校庆之日都会与北大校友聚会;在1957年订立的遗嘱里,还确信北大有恢复自由的一天,把他留存在北京的书籍文物捐献北大图书馆。但遗憾的是,迄今为止,我们的校园里没有胡适塑像和其他外显的纪念物。法学院将他的字刻在这座巨石上,不是最好的纪念么? 赶快查看架上胡适著作和相关书籍,却找不到他曾经写过这句话的手迹。我一面向同事们陈说建议,一面在微博上发文,寻求线索。果然是“万能的微博”,中山大学袁伟时教授看到了,马上与台北胡适纪念馆馆长潘光哲先生联系,很快,潘先生就把胡适手迹扫描传过来。令我感激不已。 

可是,同事最有趣的一个异议是,本来法学院就常有上访告状者,这幅字刻在巨石上,这里可以“辩寃白谤”,上访者势必更加络绎不绝,想安静地做学问,恐怕是愈发不能了。 其然?岂其然乎?我不得而知。只好打油几句,自我解嘲:「校友美意,送俺巨石;石则须文,文却伤神。纪事叙史,厚此薄彼;表意抒情,心神不宁。文人雅士,一团争执。院长交瘁,芒刺在背;无才老鹤,束手无策。呵呵呵呵……(有点像幸灾乐祸)。」

贺卫方:大学里的大石头 作者:贺卫方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点击数: 更新时间:6/15/2012 6:04: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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