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y 25, 2012

尊严是贯通中西的桥梁

1、您认为儒、道、墨等中国思想传统中都包含着丰富的关于人的尊严思想,能否用一两句话简单地概括一下这几家思想的区别和联系? 在这三个门派中,我把儒家作为人格尊严思想的主体,因为儒家君子是最丰富也最富于现代启示的人格形象。道家和墨家学说则是从各自的角度对传统儒家人格的一种纠偏和补充。儒家尊严学说的起点在于人性善,也就是人生来有“良知良能”;人是一种有价值的存在,人的价值体现在与生惧有的尊贵潜能以及由此发展而来的后天品性。君子的一生就是不断努力将自己的良知良能发展成实际品性、行为、成就的过程。在儒家看来,这才是有价值的人生。 虽然儒家认为人性都是善的,甚至在这个意义上是平等的,但是人的后天成就因为努力、机会、运气等种种因素注定有高低,因而现实中的人格必然是不平等的。儒家因此而认可等级社会,尤其是认定人或为“君子”、或为“小人”,在成年后几乎是不可改变的;国家的目的是让“君子”出来统治,“小人”只能接受统治。但是这种简单化的二分法认识论不符合人性实际,而且也忽视了制度的作用。制度不健全,“君子”也会做坏事。另外,虽然衡量人类行为的标准是“天道”,其实“天道”基本上是处理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儒家的人格发展观是紧密镶嵌在社会中的,主要以人的社会贡献和社会承认为衡量标准。这样就容易使儒家教义教条化,同时让人埋没于社会义务而丧失自我。 作为一种平民学说,墨家从平等的角度纠正了儒家的等级秩序观。墨家功利主义不仅有助于纠偏儒家礼制的繁文缛节,而且也承载着中国民主社会的希望。可惜这种积极进取的学说自公元七世纪就销声匿迹了,直到很晚才被重新发现。道家则崇尚人的原始自由,试图将人从社会义务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新儒学或多或少糅合了儒、道两家思想,但是传统道家其实只有消极自由,没有积极的政治自由。这也就注定了从现代眼光看,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是残缺不全的。 2、是否可以把中国历史上不同流派关于人的尊严的不同思想重新整合到一起来,建立一种新的关于人的尊严的思想,在今天更好地发挥作用? 写作《尊严》的目的正是在于吸取不同学派的精华,建构一个既能延续中国文化传承、又符合现代文明要求的核心概念。道家主张个人自由,墨家崇尚社会平等和普遍福利,儒家则坚持人的内在价值和尊严。这几种学说不仅并非相互对立与排斥,而且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体现了尊严的不同面向,譬如儒家注重人的道德责任和社会成就,但是不是就一定要把自己解释成做一个只知道“为人民服务”的奴隶,而忽视自己作为道德主体的独立性呢?我们知道,儒家其实是反对墨家“摩顶放踵利天下”的。是不是就要按照某种标准认定的社会成就将人分为三六九等,并以此决定他们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呢?受教育程度不高是否就意味着缺乏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呢?其实对于这些问题,各个学派内部都有很大的解释空间,没有必要因为历史实践的局限而囿于某种一成不变的定见。因此,几种古典思想学派之间是可以进行有意义的对话的,它们融合在一起能够建立一种健全的道德人格。 《尊严》一书试图论证,几种学说共享一个基本命题:每个人都是目的,而非仅仅是实现其它目的之手段。几种学说都已不同的方式告诉我们,人应该过一种有尊严的生活,而不只是苟延残喘地活着。 3、您论证了“礼是更高的法”这一观点,提出礼治对法治的建立与维持必不可少。今天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礼治?如何重建礼治? “礼是更高的法”是对“礼”的学理定位,因为国内学界普遍认为“礼治”和“法治”是对立的,其实这种观点是经不起推敲的。“礼”和“法”本质上都是规则,只是一个是由社会维持的规则,一个是由国家维持的规则,两者之间也长期存在相互融合的趋势。在内容上,“礼”比“法”更为丰富,也更加人性化,因为古代法其实就是惩罚人民的刑法。礼治和法治不仅不对立,而且对于法治来说是不可少的,因为如果社会没有遵守规则的精神,那么国家也不可能实施规则。今天中国法治之所以实现不了,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社会本身没有规则意识。 另一方面,礼治的背后是德治。孔子也不止一次说过,“礼”的本质不在于装模作样走程序或铺张浪费搞排场,而在于仪式背后的道德意涵。遵守礼仪本身是对“礼”所代表的道德规则的信仰和服从。《尊严》一书花了比较大的篇幅,用西方主流的理性选择理论及其预言的社会困境论证,法治是不可能建构在一个法家崇尚的道德真空中建构起来的。《孟子》开篇和梁惠王的对话已经道出了其中的基本逻辑。 当然,传统的“礼”大部分都已过时,至少现代人感到很陌生,因而我们需要带着古人的礼治精神重构当代的“礼”,也就是人民认同的社会和国家基本法。其实“礼”的精神并没有过时,“礼”是“仁”的实践和表述,两者表达的共同意思都是对人的敬畏与尊重。传统的“礼”据说是从“先王”那里继承下来统治人民的,当代的“礼”(宪法)则需要征得全社会的同意。 4、西方有关人的尊严的思想传统在今天有何现实意义?中西方关于人的尊严的重要思想之间有何异同? 虽然基督教神学家几个世纪之前就提出了人格尊严思想,但是出于种种原因,尊严概念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权利话语牢固占据着主流地位。其实基督教虽然认为人有“原罪”,却也有上帝按自己的映像造人的故事。犹太教甚至伊斯兰教中也有相当丰富的尊严思想,只是不同的宗教文化传统使之带上不同内涵。我认为,尊严概念能为沟通中西方文化提供一个桥梁,关于人格尊严的哲学对话能够帮助我们找到一种适合人类全体的道德信仰。我也相信,在这场世界哲学对话中,儒家等中国传统思想学派能够对全球伦理的构建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在世界范围的比较和借鉴过程中,中国也要采取一种开放的心态, 5、您的论著以中西融合为特色,比如您借用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对以性恶论为基础的法治思想进行了较有说服力的批判,能否谈谈如何援用现代社会科学理论开展国学研究? 道德和宗教信仰以至关重要的方式影响着人类社会的进化,目前世界几大主流道德或宗教信仰之所以能够大浪淘沙,至今拥有众多信徒,是因为它们对其所在社会的和谐和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就和儒家道德学说对凝聚几千年中国社会发挥了关键作用一样。道德学说和宗教信仰的宗旨是纯粹的,应该为道德而道德、为信仰而信仰,但是世俗社会却不能不关心特定学说或信仰的社会价值。我论证了法家的纯粹理性主义理论是自相矛盾的,法治秩序需要道德信仰的支撑才能建构起来,但是究竟哪种信仰对人类的幸福生存和发展更加有利?这就需要对道德信仰及其社会作用进行实证研究,进而对道德体系的实用价值进行评判。如果一种道德学说不足以让人安生立命,政治学说不能给社会带来和谐与安宁,那么必将为社会所淘汰。 在十九世纪,基督教在西欧一度呈现出衰落趋势,霍布斯、卢梭、休谟、斯密、边沁等思想家都曾设想要建立不同版本的“道德科学”,用一种理性设计的“世俗宗教”(civil religion)替代基督教。但是受制于传播力度等因素,世界多数人口仍然为少数几种传统宗教信仰所控制。在走向全球化的过程中,不同的价值观念和道德信仰必然会发生激烈碰撞,因而建立普世伦理的需求变得越来越迫切。如果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权力斗争不受任何底线伦理的控制,那么就和一个国家不受任何道德约束一样,必然陷入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全球伦理的建构不可能单方面依赖特定地域或人群的道德或宗教信仰,而必须寻求世界主要信仰的最大公约数,并在道德科学对人性分析的基础上发展最有利于人类和谐生存的社会信仰。 和西方不同,中国传统信仰带有强烈的世俗倾向。儒家(尤其是荀子)道德学说本身已经具备一定的科学成分,往往用社会后果论证特定伦理体系(如礼制)的必要性,只不过这种论证在今天看来比较原始和粗浅,并往往流于教条程式。既然理性的道德伦理体系并非简单的教条信仰,而是带有服务于人类幸福的终极目的,它们的社会合理性必须受到社会科学检验。在历史上,儒家伦理对于凝聚中国社会、延续华夏文明发挥了关键作用,其伦理核心的合理性已经受到历史检验,但这显然不是说每一条道德戒律对于当今社会都有积极功效。虽然五四运动对儒家传统的激烈抨击矫枉过正、有失公允,但是它表明一个长期不受检验的伦理体系很容易蜕变成僵化教条。 6、您的书中提到多位西方汉学家(如门罗)的观点,在儒学的现代意义研究上,海外汉学界迄今为止取得了哪些重要成就?中国学者应该如何向它学习? 海外汉学家给我的印象是对中国传统哲学的把握未必最地道,但是视角很独特。从从一个以分析见长的传统来看中华文明,总能提供新颖的启示。相比之下,中国学者容易囿于传统话语,不加反思和质疑地接受传统成见。中国学者应该怀着开放的心态和外国学者交流,共同促进儒学的创新。 http://zhangqianfan.blog.caixin.com/archives/41068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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